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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
来源:人大新视点  发布时间:2008-03-15 09:22  

   浙江企业运行机制灵活,发展速度快。浙江企业家开拓市场和配置资源的能力很强。但浙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浙江的科学技术资源和创新资源还不够充裕,科技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为此,提出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改善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若干建议。
   一、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高校和研究机构成为知识创新的主体。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建立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示范基地。
   浙江省在建设科技强省过程中,努力建设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是科技强省的基础。创新型企业需具备以下5个条件:一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二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三是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四是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五是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建设创新型企业首先要明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包括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但仅仅明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还不够,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中会产生技术对外溢出效应从而对企业技术投资的内部收入产生影响。企业在技术创新投入过程中会面临技术成果能否产业化的风险和创新产品被仿制的风险。政府如果不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风险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如果不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企业会逐渐丧失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能力。因此,政府需要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使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进行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手段给予自主创新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对自主创新型企业推出减免税措施,对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在贷款、风险基金和资本市场融资对自主创新的企业给予倾斜等。
   浙江省民营企业比较发达,增强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是建设科技强省的重要内容,建议浙江省设立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试范基地,设立民营企业自主创新风险基金和产业创新基金,用于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
   二、切实改善创新环境,形成企业、政府、高校和研发机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在创新中良性互动的体系。
建立区域性的“官产学研金”互动的自主创新的示范区。企业、政府、高校和研发机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在创新中形成有效的互动的体系,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成败起关键的作用。政府要为积极企业创新建设公共的技术平台,不断完善对企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支持系统。高校和研究机构要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智力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建议浙江省设立民营企业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浙江省区域性的“官产学研金”互动的自主创新的试范区。
   三、积极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健全创新激励机制,提升创新能力。企业家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力量,科技人才和知识分子是知识创新的源泉。积极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和股权分配,完善创新激励政策,营造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对提升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加大力度奖励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建议新闻媒体加强对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家的宣传报道。